前女F4團長星途黯淡 重操就業扮賽車女郎賣啤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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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正所謂無聊新聞也有可評之處,這則新聞又再重操那無聊的

「職業高貴論」了,不過我卻認為,這則新聞實是雙方的價值觀都有問題。

先來看記者好了,標題下的有什麼感覺?明顯地,記者認為職業有分高低,

而且在他眼中,這高低明顯得很,酒促小姐比藝人高級?

記者認為當酒促小姐是「賣肉」,不高尚,所以被發現了,應該躲躲

藏藏,羞於見人,┴難道當藝人的時候,比較多人看她

賣肉就比較高尚?真奇怪,不知道這邏輯哪來的?

再來看Fanny,她自己的價值觀就已經迎合記者了,被認出來不敢

大方承認,遮遮掩掩,認為自己做酒促社會觀感就不好,我只能

說您多慮了,話說你是哪一咖?你是林志玲?今天如果被認出來

就大方的說出真相不就好了,正所謂「既要當妓女,又要立牌坊」

說破也就不值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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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博鈞(Steven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