剝開金庸的大俠畫皮

本來很不願意寫金庸這個話題的。因為金庸在我的閱讀史中,是一顆已經早被跨越,並且拋於足下很遠很遠的石子。
    
我自小學五年級開始讀武俠,我的閱讀速度又比一般人快四倍以上,所以實際上初中之前,古龍和金庸、溫瑞安(還捎帶個蕭逸)所有在大陸出版了的小說,都被我 讀完了。我對他們的喜愛過程是這樣的:起初我喜歡古龍,後來我更喜歡金庸,再後來我喜歡溫瑞安,再後來•••••多年以後,大學畢業,我倒過來喜歡金庸, 二十一二歲的人,竟然不止一次,在初秋的院子裡,讀到“千里層雲,萬里暮雪”之際,怔怔地落下淚來。然而,年歲漸長,在奔三之年,我忽然間才發現,最終在 武俠一道中,我喜歡的還是古龍。他血性,天真,直率,並且寫作什麼,便信仰什麼,最後他的一生和文字,是高度吻合,近乎殉葬於自己的小說。也許他故事中斷 的太多,也許他文筆風格重複得太多,但那一脈至死不泯的真,迄今讀來,還是滾燙與熱烈的,像一汪永遠不會冷卻的心底的血。
    
起初我是買了一套金庸全集,結果被人借得七零八落。一怒之下,我又去買了一套,而且貼上封條:永不外借。
    
這一套半的金庸,迄今還在我故鄉的書房裡,安靜地承受時間的灰塵。
    
有一年,王朔在中國青年報撰文磚砸金庸,說金庸的小說意識落後,情節荒誕,人文觀點更是狹隘云云,那時節,我大怒,單獨寫文章駁斥王朔,還傻傻地給中青報投稿。
    
然而若干年後,在閱讀的道路上走了很遠很遠,在人生的道路上行了三停兩停,一抬眼,我才發現,王朔是個先知。王朔其時之所以是王朔,確實因為他看到了比我更多、更深刻、更切中要害的事物。
    
金庸小說的局限性此次我已經打算略過不談,而且,冷眼旁觀網絡眾多爭論,我發現了一件事,看得到他的局限性的原不必你去指出,而看不到的,無論你怎麼說,也不在他的理解範圍之列,是以,略過。
    
我只想剝下金庸大俠的畫皮,讓大家看一看,他情深意重、義氣乾雲的文字底下,龜縮著怎麼樣一個蒼白、自私、孱弱和渺小的靈魂,一個文采翩翩的男文人的文格底下,是怎麼樣的背信棄義、貪婪無止的人格。
    
金庸的第二次婚姻,是和才女朱玫締結的,在長達20多年的婚姻裡,兩人可謂共同度過了人生最好的時光,而這段時光,也是他們事業由最艱難走向最輝煌的時光。
    
結婚初期,朱玫身為英倫大學新聞系畢業的記者,一手協助金庸辦明報,一手撫育剛剛出生的幼孩,她前後生育了四個子女,同時還不間隙地為明報撰寫大量的新聞稿件和時評,最困難的時候,她左手抱著孩子,右手還在趕稿寫字。
    
然而,近三十年的攜手共度,抵不過一個男人臨老入花從的色心大動,也抵不過一個飯店女侍的青春機黠。
    
五十多的金庸時常在明報附近的一家咖啡廳用餐,一日,他留下十元小費後離開了咖啡廳,而後面一個年輕的女侍卻追上來找他,將十元錢還給他,很“真誠”地 說:“文人賺錢不容易,所以不能收這麼多小費。”金庸大為感嘆一個貧賤的女侍如此不貪財,於是公佈自己身份,留下了自己的聯絡方式,兩人從此熱絡起來。
    
——稍微有腦子的人想一想也知道,金庸其時已經名滿香港,明報更是大報,他常去的附近的咖啡廳,老闆和女侍會不知道他是金庸?需要追上來還他這十元小費?
    
然而,到底是金庸先放下這筆小費釣魚上鉤,還是女侍善捕捉春風,只有他們兩個當事人才知曉了。
    
16歲的女侍很快成了金庸的情人,兩人在跑馬地附近租巢同居。
    
而依然在明報工作的朱玫,是最後一個知道丈夫姦情的人。
    
其時,他們的長子,已經18周歲,正在美國讀書。
    
 金庸提出了離婚。他似乎已經想清楚瞭如何享受他的餘生。而他的長子,因為懇求父親不要離婚未果,最終選擇了從21樓跳下,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    
即便如此,金庸依然執意離婚。
    
對於他來說,他已經有了足夠的金錢和社會地位,永保自己在未來的老年,摟著一個青春豐澤的肉體享受餘年。
    
他甚至對所有的朋友說,他要求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和前妻朱玫沒有共同語言了。是啊,他和一個同等學歷,同樣職業的老妻沒有共同語言了,而和一個連國中都沒有讀完的女侍倒有共同語言了。
    
真奇怪朱玫當年青春明艷、才氣過人,幫他自貧寒中超拔,兩人攜手創業的時候,那麼漫長的沒有共同語言的近三十年歲月是怎麼度過的。
    
 朱玫最終簽字放手。
    
她的人生已經毫無希望,堅強如她,終究沒有從這一次打擊中恢復過來。長子早逝,丈夫背叛,娶一個十來歲的新婦入門,年過五十的她,人生如何重建?
    
她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治療人生創傷。
    
她獨自冷清地過了一段時間,對人,始終不道一聲“苦”。
    
幾年後,61歲的朱玫因癌症在香港去世,死的時候,連死亡通知書醫院都不知道該送往何方。
    
 想來她是傷透了心的吧?對人世,對自己,都這麼決絕。
    
而此刻,金庸大俠正擁著他嬌滴粉嫩的小嬌妻,環遊世界。那16歲的女侍自此超拔,從一個前途無著的街頭貧女,一晃成了上流人士的夫人。連亦舒、林燕妮等見了她,也不得不敷衍一二。
    
金庸更拿出大筆金錢,送她去澳洲留學,好歹鍍了一層金。此後,永遠隨身攜帶他這個美人,周遊列國。古代文人素有老來娶美妾,然後攜妾遊山玩水的雅興,每每遊玩之後,寫上一篇文字,落款為:某某,某年某月,攜X姬於某地。
    
他們是這樣公然地炫耀和享受著人間一切資源。他們是這世界的中心,一切的美好事物,並非與他們平等共存,而是僅僅供給他個人的享受使用。他們在捍衛自己權利時何等不留餘地,而在犧牲別人時,又何等毫不猶豫,此後,在寫起道德文章時,又何等氣壯山河。
    
人世間背信棄義者多矣,人世間無恥之徒多矣,但像金庸這種文章里大義凜然,情意纏綿,真愛悱惻,而事實上道德操守卻豬狗不如的文人,我再沒有見過第二個。
    
其實我很好奇,如今年過八十的老金庸,摟著他青春年少、情慾旺盛的小妻子時,他妻子的人生,到底美滿與否?幸福與否?
    
對於這些完全不符合自然規律的結合,我並無歧視,我歧視的是,他是踐踏了另兩個靈魂和生命,來成全了自己的肉慾(假如他還有肉慾的話)和幸福的。
    
這樣流著鮮血的婚姻,也能理直氣壯、揚揚得意地在陽光下受到祝福麼?
    
又,金庸曾追求香港影星夏夢。而夏夢認為他並非良配,最終嫁給了一富家公子,移民美國,迄今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。而金庸為了洩恨,在《鹿鼎記》中以夏夢為 原形,寫了阿珂,同時將夏夢的丈夫寫成了英俊倜儻多金的鄭克王爽,在文章中將這二人折磨再三,意淫再三,鄭的下場極慘,而阿珂也下場極慘,必須要他(韋小 寶)前去搭救。
    
又,金庸對報社編輯記者極其苛刻,從來不思厚待,以亦舒林燕妮和他的交情,以及為報社作出的貢獻,他所給薪酬從來都是苛刻到極點,亦舒屢次提出抗議,他都 說:“給你加錢有什麼用?反正你賺錢也不花。”而對林燕妮,他的回答更妙:“給你加錢也沒用,反正你都花掉。”而他自己,對待那個16歲的女侍,則一擲千 金,縱容揮霍。
    
總而言之,在他而言,蒼生他人,皆是芻狗,道義信條,都是空文,而他的慾望,他自己慾望的滿足,才是唯一的中心。
    
中國男性文人之惡劣自私集大成,金庸之一生,卓然典範者也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張博鈞(Steven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