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五回三峽,去堂哥家坐坐,聊天,聊一聊想說跟堂哥去旁邊的公園丟個壘球玩玩,才發現原來鎮立圖書館旁的公園,
已經不再是我以前熟悉的那座公園了。
它變得下面這副模樣:


看了堂哥氣憤下的大作: 被無情砍伐的樹木。

我也有感而發,想針對這座我熟悉已久的公園講講話。

我們人常常會將人類特殊的情感加在大自然上,植物上,動物上,

所以我們會有:「落花不是無情物,化作春泥更護花。」之類的詩人牢騷出來,

要知道落花雖非無情,但它的有情卻是人為的,這樣的濫情,在文學上或許是好的,

但我覺得放在做人上、處事上卻難免多情造作了點。拿來當作要不要砍樹、是不是

濫伐的理由,也難免牽強、鄉愿了一點。

  如果樹木地下有知,或許會跳出來說一句:「媽的,你們這些自私的人類,

平常要乘涼就乘涼,要砍我們就砍我們,來吧!砍吧!以後別再種起我們了!」

多情的人類聽到後也難免茶後一句:「樹猶如此,人何以堪?」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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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博鈞(Steven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